上週五上班到一半,突然接到家裡的電話,啥!!!
老爸老媽出車禍了~~溫刀ㄟ米拎全毀,媽咪在榮總急診室!!
GODS! 晴天霹靂!!馬上請假殺回台中...
原來~老爸老媽早上上班去的時候,在光明橋上被撞
(光明橋~就是台中朝馬的那個陸橋,不知道的人想像一下台北大直橋就知道了,不過橋中間有分隔島是那種水泥墩的)
一個逆向行駛亂開人迎面撞上來,我聽到的時候真得覺得太扯了~~你想像一下在市民高架上~有人逆向的情境
撞的時候,兩台車車頭都爛了~~我家車車Airbag全爆開,我爸要打電話報警跟call 119時,對方那位仁兄
(我嚴重懷疑是喝酒或是磕藥)
竟然跳車跑掉~~靠~~肇事逃逸!!! 等警察來的時候,警察竟然問我爸說~你怎沒攔住對方~或是要對方出示證件
我聽到這~感到一股悲哀~~這就是台灣警察的素質,你要一個老百姓去要求對方出示證件,要一個快60歲的人~去攔住2x歲的年輕人
有沒搞錯啊~~重點是後面還有唷~~錄完筆錄後,條子就把對方那台車拖放到橋下就這樣擺著。
天啊~~那是物證耶!!好歹要查扣吧!!至少也該拉個封鎖線(我CSI看太多了嗎)
等我回到家後,幸好爸媽沒受啥大傷,老爸手腫痛,老媽比較慘~~全身一堆瘀青、胸有挫傷,
還好~~不幸中的大幸,人沒怎樣。車車爛掉而已= = 車廠粗估要修6~70萬~~Orz
重點來囉~~警察來電說~對方車主登記在花蓮,車主是為女生~~花蓮警方去查看是空屋!!挖哩!!
撞我爸媽得是個年輕男子,車主是中年婦女= =" gods!!有FU說後面會難搞了...
警察說要等七天才能通報法院通緝!!搞屁啊~~七天~老子都可以跑到地球的另一邊了!!警察也不採取動作,說只能等!!
馬上拿起電話~到處去問朋友~看有沒有人經驗過之類的。
這時候感覺到朋友的重要了!! 有一名友人說~~因為沒見血沒死人~警察都當這是民事,懶得辦理~你要主動去要求或是找人關心。
知道後,當下打電話給警察說~因為肇事逃逸了人抓不到,可否麻煩警方去採指紋或查扣車輛。
那位偉大的人民保母才說好的...(怒!!要是老子不知道的話,你不就是給老子莊孝偉)
之後就是帶我爸媽去收驚、去車廠、去警察局...etc 弄東弄西的

後來~星期天警察來電話說,對方投案了...
一個65年次的男子,對方也知道他錯了~~但是他說他沒工作沒錢~沒法賠!!挖哩!!
對方又說他要連絡家人,跟家裡商討一下,要怎賠出來,下週一二給我們電話。
(我是覺得他賠不出來我老爸就說那簡單啊~~不賠就上法院啊民事刑事一起告)
感覺後面難搞啊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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